番外四 可我偏偏不喜欢(一)(1 / 2)

建和十年,邵庭宛如往年一般,回京里过了年节后回的燕云城。

不同的是,因着这年她即将年满十五,她祖母精心筹备了许久,提前在京里为她办了场及笄礼,宫里也有封赏,一来二去就耽搁了时日,比往年回得晚些,没有赶上燕云城一年一度的军演。

错过军演固然可惜,但有失有得,她在及笄礼上收到了许多精美的贺礼,其中多是珍宝饰物,不忍明珠蒙尘,她便难得地多穿了几日女装。

她承袭了父母的好样貌,又是在最好的年纪,妆扮一番后,身边的玩伴们见了既觉新鲜有趣又感眼前一亮,人人赞不绝口,她阿娘更是喜不自胜。邵庭宛揽镜自顾也觉得,这女装固然不便,但也的确好看。

过了几日,恰逢戈将军为他的长孙办百日宴,她便仍旧着了女装,由着她阿娘仔细地妆扮了一番,发间簪了琳琅的翡翠蝴蝶步摇,裙角亦绣了栩栩如生的蝴蝶,仿佛下一刻就能振翅而飞。她穿着这样一身轻软衫裙闲适地坐在戏台子前,遥遥看着与一众与宴的闺秀们并无二致。

台上唱的是《长恨歌》,这出戏并不时新,戏文说的是前朝天家旧事,江山情重美人轻云云,邵庭宛从前并不喜欢这种缱绻的戏文,今日或许因为登台的是戈将军特意从京都千里迢迢请来的名家,邵庭宛难得地静心看了一段。

她看着戏台上的人唱念做打,蓦然想起了一段久远的往事,她想得有些入神,以至于没有及时地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她。

回过神来,邵庭宛就有些懊恼,若这会儿是在战场上,或是那人有心暗算她,她大概已经中招了。

可见……

情之一字,果然误人。

懊恼了一瞬,她想着见识见识对方是何许人也,便坦然地回望过去。

对方是个身量高大的少年,他肤色极白,又生了双大大的凤眼,这样的长相对于男子来说过于昳丽惹眼了些,所幸他气度傲然,生生把那股风流压了下去,让人不敢小觑。

饶是邵庭宛见多识广,也忍不住心生惊叹。

燕云城不算小,但也不算太大,邵庭宛有些疑惑,她竟不知道城里何时来了位这般出众的少年郎。

坐在邵庭宛身边的戈将军的幼女橘红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,介绍道:“郡主,这是年将军的七弟,从前一直在京里的禁羽卫当差,月余前不知怎么调来了燕云城。”

“您恐怕还不知道,不久前军中演武,这位年小将军好不威风……”

橘红顿了顿,语气逐渐愤懑:“郡主您不在,军演竟叫这竖子拔了头筹!”

橘红越说越气:“还有更气人的,您可知他向王爷讨了什么彩头?!”

邵庭宛也有些好奇,一边看着那少年,一边随口接了句:“他要了什么?”

那少年不甘示弱似的,也坦然地回望着她。

邵庭宛就觉得更有意思了。

年将军的七弟,年小将军,她虽然没有见过他,却是久闻大名。

也只有年家,能养出这么一位傲气的小将军,就连偷窥也偷窥得理直气壮。

橘红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答道:“是那把匕首!”

“郡主,是西辽的那把匕首,刀鞘上嵌满了彩宝,吹发可断,据说是西辽王族大婚时歃血的那把匕首,王爷心下三寸中箭伤愈后,夜袭攻进西辽王城打回来的那把匕首!”

邵庭宛听了倒没有橘红那么气怒,她甚至有些想笑。

不愧是年小将军,初来乍到就敢要那把匕首。

虽然难得,也算珍贵,到底不过一把匕首罢了,她原本是不甚在意的。

她爹爹夺那把匕首是为了灭辽人的锐气,夺回来后并没有什么实用之处。

沾了辽人的血,用起来也不舒心。

所以,也就是个摆设。

但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