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名叫叶蓁蓁,今年二十一岁,是海市一名普通的白领女孩。
本来她的人生应该过得平静且安稳。
也会如她爸妈期待的那样,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在未来找个条件相当的男朋友,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。
可这一切都被原主的闺蜜郑侗毁了。
郑侗和叶蓁蓁是大学同学,也是在学校住了四年的室友,毕业后两人都留在上海,所以关系格外亲近。
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,除了男朋友外,没什么东西不能分享的。
可这样的亲近的关系,在危急关头,郑侗还是毫不留情舍弃原主,让原主年纪轻轻就命丧歹人之手。
事情的起因也并不复杂,郑侗在大学期间谈了个男朋友,那男生长得很清俊,要不然也不会吸引郑侗。
起初两人交往,那男生嘘寒问暖,一副二十四孝好男友的架势。
一度让宿舍室友羡慕郑侗的好运气。
可随着郑侗和曹越交往越深,发现曹越性格上的缺陷:他的占有欲太强!
只要郑侗身边出现男生,哪怕那男生只是普通同学关系,彼此只是寒暄两句,曹越都会逮着郑侗刨根问底。
刚开始,郑侗还有耐心给曹越解释。
可后来见曹越越来越敏感多疑,郑侗开始不耐烦起来。
两人之间的争吵越来越频繁,直到大学毕业,郑侗实在忍受不了曹越的疑神疑鬼和变态的占有欲,就和曹越提出分手。
可曹越不是正常人,怎么可能甘心。
于是追到郑侗和原主工作的海市,对郑侗展开各种骚扰,打电话发微信发邮箱,各种骚扰手段频出。
郑侗忍无可忍,最后一次接电话,言辞犀利地拒绝曹越,声称自己有男朋友了,而且她和曹越已经分手。
让曹越以后不要再来骚扰她,否则她就报警,曹越听到她有了新男朋友,怒火翻涌,发短信威胁她。
郑侗看着前男友曹越发来的威胁短信,想起他那张不再清俊,因为偏执而变得狰狞的脸,心里的不安越来越盛。
为了给自己壮胆,郑侗给原主发微信,把她约出来一起吃饭。
期间说起前男友曹越的骚扰和威胁,原主听到她的遭遇后安慰她。
郑侗提出让原主陪她住两天,原主想着闺蜜一个人害怕,所以答应了。
只是没想到,两人当晚去超市高高兴兴买菜回去,刚要进家门,早就守在楼道暗处的曹越突然冒了出来。
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,郑侗一看吓得惊声尖叫,连忙开门窜进去。
完全不顾原主还在外面焦急拍门,啪的一声将门关上,并且反锁。
将原主一个人留在外面,应对她那变态偏执又怒气上头的前男朋友。
可想而知,一个怒火上头,完全没有理智的男人,手握利器,原主手无寸铁又力气小,下场可想而知。
原主身中几十刀,最后失血过多而亡,原身死后,郑侗还一再推卸责任,说原主的死跟她没有关系。
原主爸妈白发人送黑发人,虽然最后把曹越送进监狱,判了死刑。
可郑侗却没有承担任何责任,事后还拒不道歉,一副她没错的姿态。
而景甜甜穿越过来的节点,正是曹越带着匕首闯进郑侗家的时候。
看着脸朝地躺在楼道里的曹越,景甜甜神情冷淡,拿出手机拍了照片,本来想报警来着,但想了想还是算了。
她为什么要做这种好事?让原主那白眼狼闺蜜继续被缠着不是更好。
他们两人狗咬狗才有得好看,想到此,景甜甜将曹越的匕首收了,然后给他精神暗示,让他死死缠着郑侗。
必要时可以对郑侗动刀,生死不论。
总之就是永远不要放弃郑侗,让她这辈子都逃不出曹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