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从今往后,你我恩断义绝,再无瓜葛,永不相见!”
短短三句话,让她的心永生永世背负上“悔恨”的枷锁!
每当想起从自己口中说出的这句话,每个字、每个词都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刃,将她的心割得鲜血淋漓。
语言伤人比刀子伤人更扎心,因为刀子只伤及皮肉,而语言却能刺穿灵魂。
一句诛心的话像刀子,割破皮肉仍留疤,何况连说三句,给云曦造成的创伤是一辈子无法磨灭的。
然而说出去的话,泼出去的水,云曦的心已被蹂躏得支离破碎。
回忆的浪潮一浪接着一浪,那一晚这里所发生的一幕一幕争先恐后涌入脑海。
她最终没有扣动扳机,而是把枪抛在了地上,并从脖子上扯下催云曦送给她的那条心形项链,狠狠甩在地上。
接着又从口袋里掏出她为崔云曦求来的护身符,也重重扔在了地上,从此一别两宽,不再有任何瓜葛。
没有亲手杀死云曦,她放了他一马,却说出如此决绝的话,做出如此绝情的事。
回忆的浪潮一层一层掀开那晚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一切。
悲痛之中,她忽地想到一个问题:王明德那把枪为何能被自己轻而易举拿到?
对警察而言,丢失警枪可不是小事儿,麻烦大了去了,各种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。
警察自身摊上了大事儿,按照法律规定,这可能算玩忽职守罪。轻则罚款,重则坐牢,这可不是闹着玩的!
它还关系到法律、社会安全、警察队伍形象、内部管理、国际形象等等等等,影响颇深。
王明德是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,对枪支的保管看得重于生命,就这样把枪弄丢了,且好些日子毫无察觉,这正常吗?
况且自己是个睁眼瞎,看不清也看不明,竟能轻轻松松在一个眼明心亮的老警察跟前偷到他的枪?这太不合常理了吧?
除非,他故意让我偷到!
她仔细回忆了那天的情形:
那天跟王明德从陵园离开后,在送她回家的路上,心情低落的简宁独自坐在车后排座,一声不吭。
一路上,她都觉得浑身虚弱无力,身体像被掏空了一样。
车在行驶途中,她感觉身体快要支撑不住了,赶忙用手掌撑在汽车座椅上,以手的力量支撑着身躯,结果手指无意间碰到座椅上一个坚硬冰冷的物体。
出于好奇,她用手慢慢抚摸上那个物体。
是枪!她的心“咯噔”一跳。
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触摸到真实的枪,在没有任何预防下。在此之前,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她能与枪支如此近距离地接触。
手如触电般逃离,她屏住呼吸,静静聆听王明德的反应。
听了好半晌,王明德没有做出任何回响,依旧专心地开车,似乎对后座发生的事毫不知情。
当时的简宁天真地以为王明德在一心一意地开车,并未察觉她发现了枪支一事。而那把枪之所以会出现在后座,应该只是他随手放置于此,一时半会儿搞忘记了。
现下回想起来还是自己过于单纯了。
枪不离身是警察最基本的职责,作为一名资深警察,王明德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。
再细想那把枪放置的位置,刚好在自己坐的座位旁边触手可及的地方,也就是说自己的手只要触碰座椅,就能轻而易举触碰到那把枪。
枪放置的位置也是经过精心计算过的。因为他知道我眼睛看不到,只能靠触觉发现枪的存在,所以他提前计算好位置,提前把枪放置好,以便我能轻易地“发现”它。
而我,理所当然地落入了圈套,鬼使神差地把那把枪“据为己有”,并且自以为是地认为王明德从始至终都未察觉。
但其实,我在车后